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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目镜抗重物锥击性能测试仪
一、符合标准:GA 1273-2015根据GA44-2015、QB/T2506. GB2626-2019、GB14866-2006,GB811-2010, GB24429-2009主要用于测试各种眼镜镜片、等标准
二、抗重物锥击性能要求
分别在温度为(55士2)℃C和(-20±2)℃环境下持续 1h后护目镜应能承受高度为1270 mm,质量不小于 500 g 的锥击重物的冲击。
试验后不应出现下列缺陷:
a)镜片破损;镜片出现碎裂,或有材料从撞击后的镜片上脱落
b)镜片穿透;弹头尖部穿过镜片
c)镜片牢固性受影响:镜片从防护镜架或外框中弹出:c)
d)镜片变形:镜片接触头模。
三、抗重物锥击性能试验装置
将头模面朝上水平固定在一个质量大于 30 kg 的基座上。头模的硬度需要能够承受额头处竖直向下的 20 kg 的压力,头模的背面不能倾斜超过 2 m。击物需要由不锈钢制成,头部为 30的锥形,为 3.175 mm 的球径,质量为 500g,直径254 mm。撞击物应置于头模的上方1270 mm 高度处朝下。需要注意保持构造以及冲击物的质量。撞击物如图 6 所示,抗重物锥击性能试验装置如图 7 所示。击物应从一个内径均匀的导管内自由下落,用以阻止撞击物的倾斜或失控。
图6 撞击物外形尺寸
四、 试验步骤
1 .将护日镜按正常佩戴位置置于头模上,把一张白纸和复写纸衬于镜片下,复写纸位于镜片一侧,试样头箍的松紧程度按制造厂说明书调节。为了保护测量人员,导管应被固定且导管下端距离撞击点高度为 180 mm。
2. 高温试验时,将试样加热至(55士2)C并至少保温 1 h,然后按1项的步骤进行。每次冲击试验应使用新的试样,试验应在完成保温后 30 s 内进行。
3.低温试验时,将试样冷却至(-202)C并至少保温 1 h,然后按 1项的步骤进行。每次冲击试验应使用新的试样,试验应在完成保温后 30 s 内进行
图 7 抗重物锥击性能试验装置